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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《药品境外检查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
编辑日期:2023-09-05 17:09:00
来源:互联网
点击数: 4732    作者:互联网

为规范药品境外检查工作,保证进口药品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《药品境外检查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于2017年9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药品化妆品监管司)。

  联系人:李林柯、叶家辉
  电 话:010-88330872、88330812
  电子邮箱:yhjgs@cfda.gov.cn

  附件:1.药品境外检查规定(征求意见稿)
     2.反馈意见表

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
2017年8月24日

附件1.药品境外检查规定(征求意见稿).docx

附件2.反馈意见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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